清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82     字体:[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

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畅通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清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下一步,将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运营渠道,丰富传播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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