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01-09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清河县人社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现结合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布清河县人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河县人社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助力清河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主动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2023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百余条。公开内容包括:创就业类补贴资金落实、以工代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各类招聘活动方案、人大政协议案答复情况等各类需要公开的信息,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日常化、制度化、多样化。
(二)严格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市县文件要求,指定“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泄露公民个人、单位信息等问题。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清河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大屏幕等渠道加强局政府信息传播,方便群众查阅,信息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2 | 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时效性。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督导督促职能,利用工作微信群,督促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联络员定期报送政务信息;继续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2024年优秀工作人员考评体系,确保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能够完整正确、及时高效公开公示。二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2024年,我局将重点在清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将局微信公众号作为公示工作的补充措施,持续完善公众号服务功能,确保重要信息公示不缺失、不空白、不重复;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对重要政府信息将同步公示、传播,增强信息的公示效果。三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产生的重要政务信息,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公示,动态维护,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本年度报告由清河县人社局办公室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qinghexia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河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河县珠江街16号,电话0319-8166819,电子邮箱qhld2012@126.com)。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