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时效性。2024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督导督促职能,利用工作微信群,督促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联络员定期报送政务信息;继续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2024年优秀工作人员考评体系,确保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能够完整正确、及时高效公开公示。二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2024年,我局将重点在清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将局微信公众号作为公示工作的补充措施,持续完善公众号服务功能,确保重要信息公示不缺失、不空白、不重复;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对重要政府信息将同步公示、传播,增强信息的公示效果。三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产生的重要政务信息,对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公示,动态维护,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本年度报告由清河县人社局办公室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qinghexia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河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河县珠江街16号,电话0319-8166819,电子邮箱qhld2012@126.com)。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