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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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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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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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虽然持续加强,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信息不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我局将进一步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讲求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注重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加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对外公布了以下咨询电话:0319-8166825(办公室),便于群众咨询相关统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