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发布行政执法事后公开事项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17-09-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78     字体:[  ]

 

清河县财政局
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查后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会计秩序,充分发挥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邢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邢市财监[2017]9号)要求,对我县10户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被检查单位名单:
清河县文广新体局
清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河县人民法院
清河县农业局畜牧办公室
清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清河县物价局
清河县卫生防疫站
总体看来,被检查的10家单位账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制度的要求,内控制度健全,在财政资金使用上严格按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监管到位且符合各项规章制度,财务运行情况良好。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填写稽核、制证、记账、出纳姓名。
2、会计核算不实。存在账表不一致95万元。
3、不合规票据入账。存在不合规票据入账0.07万元。
4、扩大开支范围。存在扩大开支范围0.553万元。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追缴财政资金、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识到位,纠正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