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1-10-28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 知
清河中学、清河第一中学、清河职教中心、清河挥公中学、清河志臻中学: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各学校应认真做好本报名点高考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及消杀工作,确保2022年高考报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和市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现就清河县2022年高考报名工作做如下安排,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名各阶段时间流程:
1、报名资格初审与网上申报阶段:2021年11月1日9时—12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安排 11月1日上午挥公、11月1日下午一中、11月2日志臻、11月3日上午职教、11月3日下午-5日清中)。
报名点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届生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学考证、学籍网下载的电子学籍(盖学校学籍章或公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往届生准备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验原件留复印件。将身份证(二代证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学考证复印件、电子学籍或毕业证等复印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附后,所有复印件加盖“经审查,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验证章,班主任、年级主任或学校招生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初审合格后,考生学习并填写《诚信承诺书》,班主任指导学生正确填写附件2、附件3并核对留存,待网报时使用。凡申请地方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农村独生子女等优惠加分的考生资格初审后原件需留存,并根据申请项目准备相应份数的身份证、户口本、学考证、电子学籍(或毕业证)等复印件,申请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的学生需提供《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11月5日前交县招办审核。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就读学校开具的两年(含)以上连续学习记录证明(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的时间),11月5日前将材料上交县招办审核。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依据附件2、附件3进行报名信息填报和有关优惠加分、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等申请,各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进行指导,确保每一位学生网报信息真实准确,尤其是艺术、体育考生,若填写错误,直接影响后续的录取。还有个别无高中学籍或无学考成绩的学生(这类学生没有综合评价信息),因为2021年高校录取要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所以这类考生毕业学校只能选“清河县其它学校”,毕业类别只能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但就读学校可以如实填写。学生网报完成后,各报名点必须打印校对表,组织考生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字确认。信息有误的考生可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后报名点需要重新打印校对表并让其签字,校对表报名点留存一年。全部考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各报名点再以班级为单位支付报名费,支付后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各报名点务必于11月12日17日前完成报名费支付,请提前做好支付额度设置。
2、相关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阶段:11月13日9:00至11月21日17时。
由招生办和报名点对考生申报的地方专项、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农村独生子女及其他优惠加分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考生采集照片、指纹等相关信息,考生本人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各项报名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到以后的考试、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此表县招办留存一年。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挥公:2021年11月15日 (挥公中学)
一中:2021年11月15日 (清河一中)
志臻:2021年11月16日 (清河志臻)
清中:2021年11月 17-18日 (清河中学)
职教:2021年11月19日 (清中职教)
社会青年:2021年11月19日(教育局招生办)
要求:
(1)、使用全省统一背景布摄像。
(2)、信息采集时班主任、学校招生负责人必须在场维持秩序。
(3)、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以班级为单位顺序排队,先读身份证,再采集图像(系统将自动对采集的图像与身份证图像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将无法确认,故录像时必须露出眼眉和双耳)和指纹信息(左手食指连按三次)。
二、报名资格审查责任落实:
在校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和责任由学校负责,县招办监督。社会考生的资格初审由县招生办负责。考生网报结束后地方专项、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农村独生子女及其他优惠加分资格的审核由县招生办负责,审核合格后,考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审查表》。
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县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如出现问题,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几点说明:
1、报名点设置:
我县报名点分别设在清河中学、清河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清河县挥公中学高中部、清河县志臻实验中学、清河县社会青年报名点(清河县教育局招生办)。各报名点在校生(应届、往届)在就读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2、全国范围内凡重复报名的,报名信息无效,将一律取消,不另行通知到考生。
3、报名结束后,不安排补报名。
4、不能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人员,详见《202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5、各报名点要保障报名期间电力、网络的畅通,合理安排考生报名时间,确保每一位考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
6、各报名点将此通知和《202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打印后在各报名点班级中张贴。
7、考生提供的材料和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否则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报名及考试费
考生须按要求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1.报名费。各报名点在11月12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2.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选考科目的确定与考试费交纳工作同期进行。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3.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信息公示
报名信息采集完毕到2022年1月底,考生的报名信息在各学校橱窗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身份证照片信息和确认时照片信息同时显示),省、市、县举报电话等。信息确认表上要求班主任签字,年级负责人盖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清河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相关政策: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免费定向医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请农村独生子女优惠加分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 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附件:
1.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考生报名填报须知
2.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3.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4.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资格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
5.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6.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7.残疾人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附件1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说明
项目 | 说明 |
身份证号 | 只有通过报名点采集过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有关报名信息,身份证号作为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最后一位是字母的统一使用大写字母“X”。姓名中的生僻字,使用其汉语拼音对应的大写字母代替(不含声调)。 |
密码 |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密码设置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陆密码并妥善保管,不要泄露给他人。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
户籍信息 | 与户口本一致(户口本为居委会的为城市、户口本为村委会的为农村),外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选“随迁子女”,并如实填写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编号及有效截至日期等信息 |
考试类型(统考、对口) |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 | |
报考类别 | 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未按艺术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未按体育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考试类型为对口的考生报考类别选“对口”。 |
艺术类别 (艺术考生) | 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管理等考试。 说明: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
对口专业 |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
高中毕业学校 | 最后的学历教育毕业学校(应届有学籍并且学考合格的填现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的毕业学校与毕业证上一致),先选择毕业学校所在的市、县区,然后选择毕业学校。无高中学籍或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选择“清河县其他学校”。系统中找不到的省内外“中专、中职、技工学校”可手动输入毕业学校。 |
当前就读学校 | 以实际就读学校为准 |
毕业类别 | 有学籍和学考成绩合格的按学籍如实填写(普通高中毕业、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无学籍或无学考成绩的填“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残疾证号和残障类别 | 有《残疾证》的,如实填写残疾证号和残障类别,想申请高考合理便利的考生选择“申请享受高考合理便利”,否则会影响高考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的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负。 |
简历 | 从初中学习经历开始填写,入学按9月1日,毕业按6月30日。对简历的叙述语言要简洁,如在XX学校就读,在XX单位工作。证明人填班主任或校长姓名。 |
有何特长 | 没有省,市证书不填。 |
考生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从左边第一位开始连续填写,为录取期间能及时找到考生,2022年9月份之前不允许变更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 固定电话:区号+座机号。固话填写不准确的,后果自负。 |
接收录取通知书 信息 | 务必填写详细、准确 |
监护人联系方式 | 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无工作单位的填户籍所在村。信息填写不准确的,后果自负。 |
其余各项 | 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认真填报。 |
网上填报分三个页面:1、基本信息页面。2、资格申请页面。3、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所有考生都需填写第一个页面,第一个页面下有“申请”和“不申请”两个按钮,不申请“地方专项”、“免费医学生”、“农村独生子女”及其他优惠加分等资格的考生直接选择“不申请”,按提示保存退出。申请“地方专项”、“免费医学生”、 “农村独生子女”及其他优惠加分等资格的考生直接选择“申请”进入第二个页面进行相应资格的勾选填写,提交后显示第三个页面(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考生按第三个页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交相关审核部门)。然后保存退出。
附件2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考区(县区): 报名点: 班级:
照片区 | 姓 名 | 考 生 号 | ||||||||||||||||
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本省户籍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 □外省户籍(西藏班)
| □城市 市 县(区) | |||||||||||||||||
□农村 市 县(区) | 乡村/村委会 | |||||||||||||||||
省 □城市 □农村 (□父亲 □母亲 □法定监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 居住证编号 居住证有效截止日期 | ||||||||||||||||||
考试类型 | □统考 □对口 | 报考类别 | □普通 □艺术 □体育 □对口 | |||||||||||||||
艺术类别 | □声乐类 □器乐类 □舞蹈类 □美术类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 声乐、器乐、舞蹈 艺术统考细项 | ||||||||||||||||
对口专业 | 机械类测试工种/农林类测试项目 | |||||||||||||||||
外语语种 | □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德语 □西班牙语 | 应往届 | □应届 □往届 | |||||||||||||||
毕业学校 | ||||||||||||||||||
当前就读学校 | ||||||||||||||||||
毕业类别 | □普通高中毕业 □中等师范毕业 □其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职业高中毕业 □技工学校毕业 □其它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
残疾证号 | 残疾类别 | □申请享受高考合理便利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证明人 | ||||||||||||||
年 月 | 年 月 | 初中阶段 | ||||||||||||||||
年 月 | 年 月 | 高中阶段 | ||||||||||||||||
年 月 | 年 月 | |||||||||||||||||
有何特长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考生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接收录取通知书信息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
收件人姓名 | 邮政编码 | |||||||||||||||||
监护 人联 系方 式 | 父亲(或监护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移动电话 | 工作单位 | |||||||||||||||||
母亲(或监护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移动电话 | 工作单位 | |||||||||||||||||
申请优惠加分、优先录取、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等,还需填写《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审核材料,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交相关审核材料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申请 □不申请 |
注:1.考生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实或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的残疾考生,也须填写残疾证号,否则影响报考。
3.报名结束后至录取结束前,考生的姓名、民族、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以免对高考录取及就业造成不利影响。
附件3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报名时申请)
考区(县区): 报名点: 班级:
姓名 | 身份证号 | ||||
优惠 加分 |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 □烈士子女考生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 | ||||
□服役期间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 |||||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 |||||
□归侨考生 | □归侨子女考生 | ||||
□华侨子女考生 |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
三个专项及其他 | *□国家专项计划 | (□父亲 □母亲 □法定监护人)姓名 □城市 市 县(区) □农村 市 县(区) 乡村/村委会
考生户籍迁入时间: 年 月 | |||
*□高校专项计划 | |||||
*□地方专项计划 | |||||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 | |||||
优先 录取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残疾人民警察 |
注:
1.考生对所填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材料不实或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所申请资格待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通过后生效;
3.申请“*”标志项目的考生必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4.符合多个资格的考生可勾选相应的多个。
附件4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资格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
资格名称 | 所需材料 | 审核或登记部门 | ||
在 报 名 时 申 请 | 优惠加分 |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 1.户口本(具有宽城县、丰宁县、围场县、青龙县、大厂县、孟村县、滦平县、隆化县、平泉市户籍); 2.身份证。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
烈士子女考生 | 1.《烈士证明书》;2.烈士与考生关系证明。 | 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 《退出现役证》 | 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考生 | 1.《退出现役证》; 2. 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 | |||
服役期间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 ||||
河北户籍农村独生子女考生 | 1.参加高考的证明;2.户口本;3.身份证;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7.如实填写《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8.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9.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户口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 | ||
如实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 |||
归侨考生 | 1.户口本和身份证;2.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3.《“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 户口所在地侨办 | ||
归侨子女考生 | 1.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2.父(母)户口本;3.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归侨身份、与考生关系的证明;4.《“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 |||
资格名称 | 所需材料 | 审核或登记部门 | ||
在 报 名 时 申 请 | 华侨子女考生 | 1.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2.父母一方护照复印件、定居证复印件;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认证;4. 我驻外使领馆或国内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考生的亲属关系证明;5.《“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 ||
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 1.台湾省籍(不含台湾户籍)考生需提供:⑴户口本、⑵身份证; 2.台湾户籍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 ||
专项 登记 及其他 | *国家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 | 1.实施区域户口本(含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2.实施区域学籍所在学校满三年学籍证明; 3.实施区域学籍所在学校三年实际就读证明。 提醒:高校专项计划预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有关高校招生简章或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有关高校 | |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 | 实施区域户口本(含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 ||
优先 录取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2.《退出现役证》。 | 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 |
残疾人民警察 | 《伤残人民警察证》 | |||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 有关部门 | |||
资格名称 | 所需材料 | 审核或登记 部门 | ||
公安民警子女 | 公安英模的子女 | 公安部门 | ||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 | ||||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 | ||||
军人子女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 军人所在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 | ||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 ||||
在国家规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 ||||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 ||||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 ||||
其他军人子女 |
说明:1.此说明仅用于考生快速了解申请相关资格的基本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
2.申请时须提供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生“学籍所在学校满三年学籍证明及实际就读证明”,可以以班为单位开具;
4.申请“*”标志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5.上述资格审核要求若与教育部2022年相关政策不符时,按教育部2022年文件要求重新审核。
附件5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 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使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背景布(院标方向正确)。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 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 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 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6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作如下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有关后果并接受处理。
1.保证考试招生各环节所涉各项个人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等)为本人填报,确保真实、准确、有效,按规定接受相关信息公示,保证报名后至录取结束前,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方式等关键身份信息不再修改,我省户籍考生的户籍不迁出我省。
2.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等各项招生考试法律、规定。
3.如实、准确申报优惠加分、优先录取、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等资格,按要求提交相关审核材料,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
4.按照教育部要求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遵守我省体检规定。
5.保证按要求确定选考科目,并及时交纳考试费。
6.保证本人参加考试,并接受考试期间安全检查和考生身份鉴别,不携带资料、通讯工具、计时用表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7.保证本人按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对所报志愿负责。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备注:本联由报名点保存1年
----------请--------沿---------此---------线---------撕--------下---------
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
同学:你好!
为顺利完成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特向你真诚提示:
1.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真实材料。
2.按时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遵守我省体检规定。
3.按要求确定选考科目,并及时缴纳考试费。
4.做好考前准备:熟知《考场规则》和答题规定;牢记各科考试时间,记准所在考点、考场位置和行车路线;出发时要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必备用品。
5.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存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手机和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手表等计时用具,涂改液、修正带等。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进考场且没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6.自觉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衣物、金属饰品。规定以外的物品不要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到指定位置。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7.珍爱诚信,拒绝违规:考试期间,考场周边有无线电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高考有害信号进行跟踪和干扰,考场内装有信号屏蔽器。我省对所有考点、考场进行全时段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考场录像回放审查。总之,无论是考场发现的违规,还是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规,我省均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作弊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教育部的考生诚信档案并接受社会查询,考生将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8.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对所报志愿负责。
9.高考报名后至录取结束前,身份证号、姓名、民族、联系方式等关键身份信息不得修改,我省户籍考生的户籍不得迁出我省。
10.提高安全意识,注意网报密码保管,不向他人提供、泄露网报登录密码。
当前国家正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诚信考试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做到诚信应考、安全应考,不要给自己留下人生遗憾!
最后,预祝你取得好成绩!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
附件7
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样表正面)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考生残疾人证号 | 报名点名称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联系电话 |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申 请 的 合 理 便 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使用盲文试卷 □使用大字号试卷(外语只限于英语语种) □使用大字号答题卡(外语只限于英语语种) □使用普通试卷 2.□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携带盲文笔 □携带盲文手写板 □携带盲文打字机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携带光学放大镜 □携带盲杖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携带橡胶垫 4. □佩戴助听器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携带助行器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8. □设立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9. □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10.□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单位)意见 | 县招办意见 | ||||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申请人无法签字,可由表中法定监护人签字并注明情况,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2.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签署意见。
(样表背面)
综 合 评 估 意 见
|
综合评估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意见 |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