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清公提案字〔2026〕3号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公安局
对政协清河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张远亮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护航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我县实际,立足公安职能职责,对照政协提案内容,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织密治安防控网络,强化源头风险预警。一是优化护学岗勤务模式。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部纳入重点巡防区域,上下学高峰时段落实“一校一警”定点值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制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行为。二是升级技防物防建设。推动在校园门口、楼道、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及周边偏僻路段加装高清监控、一键报警装置,实现与公安指挥中心联网,确保突发安全事件快速响应、精准处置。三是探索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搭建校园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将学生心理预警、矛盾纠纷、欺凌线索等数据纳入动态管理,实现公安与学校、社区的风险互通、提前干预。
二、规范欺凌处置流程,健全综合治理闭环。一是完善分级处置标准。明确“情节轻微(批评教育+家校共管)、情节较重(治安处罚+训诫)、情节严重(立案侦查+司法救助)”的处置边界,规范执法程序,避免处置过度或缺位。二是建立快速出警取证机制。在重点学校设立“校园警务联络点”,明确社区民警为校园安全联络员,接到欺凌报警后15分钟内到场,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现场、伤情、证人证言等证据,为后续处置提供支撑。三是落实跟踪帮扶与隐私保护。对涉欺凌案件的双方学生及家庭,由社区民警联合学校、妇联、社工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回访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对受害学生严格执行隐私保护,询问时必须通知监护人到场,避免二次伤害。
三、深化部门联合执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联合文旅、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每季度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管制器具及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网吧、游戏厅、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二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联合交通部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增设护学标识、减速带和临时停靠区,整治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问题,在上下学高峰时段部署警力疏导交通,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校园周边场所“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主体依法从严处罚并公示,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动态化清零的治理格局。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安全自护能力。一是做实法治副校长履职。将“反欺凌、反暴力、防性侵、防诈骗”纳入法治副校长核心授课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专题法治课,通过案例解析、情景模拟等形式,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对学校教职工、安保人员开展“欺凌识别、现场处置、证据固定”专项培训,提升一线人员早发现、早干预能力;面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求助渠道,引导家庭履行监护责任。三是拓展宣传载体。依托公安新媒体、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平台,发布反欺凌、交通安全、心理疏导等科普内容,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护安全”的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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