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清公建议字〔2026〕4号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  ]

清河县公安局

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1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县域‘银发营销’乱象 筑牢老年消费安全防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刑侦、经侦、治安、反诈中心及基层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逐条梳理提案建议,结合公安职能全面复盘我县“银发营销”乱象治理、涉老违法犯罪打击、老年反诈宣传等工作短板,研究细化整改落实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防、打、管、宣、治”全方位发力,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银发营销”乱象专项治理,全方位筑牢老年消费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老年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一、重拳精准打击,严打涉老违法犯罪持续深化涉老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聚焦保健品虚假营销、养老投资诈骗、康养服务套路消费、老年理财骗局等重点领域,梳理历年案件线索、群众举报线索,开展专案攻坚,重点打击团伙化、链条化、常态化的“银发营销”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惩处,深挖犯罪链条、幕后组织者,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同时,全力优化追赃挽损机制,对涉老案件优先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最大限度为受害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老年群众合法权益。

二、深化联动共治,构建长效治理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监管、民政、卫健、乡镇(街道)的常态化联合排查、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压实治理责任,形成治理合力。常态化开展养老消费市场、保健品营销、老年康养服务领域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清查乡镇集市、社区临时会场、养老机构周边等重点区域,严厉整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会销洗脑、诱导消费等乱象。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监管漏洞,常态化制发风险提示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管控举措,从源头遏制“银发营销”乱象滋生蔓延。

三、优化精准预警,筑牢智能防护屏障依托反诈大数据平台,持续完善老年高危风险群体台账,重点监测涉老营销引流、大额转账、陌生高危平台交易等异常行为强化预警劝阻力度,实现快速核查、上门劝阻、精准管控闭环处置。联动网格员、社区干部、志愿者建立一对一帮扶提醒机制,常态化对高危老年群体开展上门走访、风险提醒,提前防范化解涉老消费风险。

四、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全民防骗意识针对老年群体认知特点,优化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摒弃同质化、形式化宣传,开展接地气、沉浸式、常态化精准宣传。持续推进民警进社区、进村居、进养老机构、进老年活动场所,用本地真实案例、通俗易懂语言,拆解各类银发营销骗局套路,手把手教老年人辨别风险、拒绝套路、依法维权。充分利用村居大喇叭、邻里宣讲、短视频平台等载体,高频推送典型案例和防骗知识。同时,同步开展家属联动宣传,引导子女加强对家中老人的陪伴、提醒和监管,构建“公安宣传+家庭守护”双重防护网,全方位提升老年群体识骗、防骗、拒骗能力。

五、健全服务机制,优化老年维权服务持续畅通110报警、线下窗口、网格举报等多元诉求渠道,简化老年人报案、求助、维权流程,推行老年群众诉求优先受理、快速核查、温情服务工作模式。加强基层民警业务培训,提升涉老消费纠纷、违法线索处置能力,快速化解老年消费矛盾、处置违法线索。同时,常态化开展普法维权宣讲,明确告知老年人维权渠道、证据留存方式,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合法维权,遇到可疑营销、诈骗行为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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