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清公建议字〔2026〕1号 发布时间: 2026-06-08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公安局
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书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霸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校园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与家庭幸福。当前,校园霸凌行为仍是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隐患,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破坏教育教学秩序。县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职责,围绕防范整治校园霸凌、构建和谐安全校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反霸凌思想防线。一是常态化开展反霸凌主题教育活动,由我局选派骨干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专题法治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校园霸凌的法律界定、法律后果及维权途径,破除“校园霸凌只是孩子打闹”的错误认知,让学生、教师、家长清晰知晓霸凌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是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联合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情景剧展演、短视频创作等多种形式,分享真实霸凌案例的危害与处置经验,引导学生深刻认识霸凌行为的恶劣性质,树立“拒绝霸凌、关爱他人”的正确价值观,同时教会学生在遭遇霸凌时如何正确自我保护、及时寻求帮助。三是深化家校协同教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线上推送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反霸凌知识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孩子遭受霸凌或实施霸凌的苗头性问题,配合学校、公安做好教育引导,形成家校共育的反霸凌合力。
二、完善校园防控体系,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络。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全面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络,实现霸凌行为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一是强化校园安防硬件建设,推动全县各中小学在校园出入口、教学楼、宿舍楼、操场、走廊等关键区域全面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实现监控无死角、全覆盖,督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巡查,定期对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实时掌握校园动态。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指导各学校设立并公开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开通线上举报平台,明确派出所专人负责接收、核查举报信息,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消除学生举报顾虑;建立“公安+学校”举报线索快速流转机制,对学生举报的霸凌线索,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三是深化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全面落实“护学岗”执勤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从源头上减少校园霸凌滋生的外部诱因。
三、健全快速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与善后保障能力。建立全链条、闭环式校园霸凌处置机制,确保霸凌事件依法依规、快速高效处置。一是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指导各学校正式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涵盖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教师、家长代表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的校园霸凌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小组各成员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和响应时限,确保突发霸凌事件第一时间有人管、第一时间能处置。二是规范事件处置流程,针对突发霸凌事件,处置小组要第一时间介入,快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对情节较轻的,联合学校、家长对施暴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训诫劝导;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以法律手段震慑校园霸凌行为,坚决避免事件扩大升级。三是强化善后关怀与教育转化,建立“一人一策”的后续关怀机制,联合学校、心理机构,安排专业心理教师对受害学生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心理创伤、重建自信心;对涉事施暴学生进行教育转化和跟踪矫治,引导其改正错误、回归正途,必要时联动家长开展家校协同教育,形成教育合力,防止再次发生霸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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