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本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并参照《河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下列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具体名单为:
1、清河县滤清器联合储备商会
2、清河县物流同业公会
3、清河县姚继祖武式太极拳研究会
4、清河县孙洼甜心幼儿园
5、清河县梦彩虹高端幼儿园
6、清河县启智双语幼儿园
7、清河县树人幼儿园
8、清河县兴民杨氏太极拳社
9、清河县中道体育俱乐部
10、清河县风连养老院
11、清河县蓝莓果幼儿园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清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清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清河县奥捷大厦719室
联系人:潘 斐 王东圣 联系电话:8286830
清河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