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6-05-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  ]

 

关于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清河县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一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以“山寨社团”形式,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骗财敛财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9-8166830

举报邮箱:qhxmzjdj@163.cm

举报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奥捷大厦719室。

 

 

                                                                      清河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