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6-05-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清河县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一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以“山寨社团”形式,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骗财敛财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9-8166830
举报邮箱:qhxmzjdj@163.cm
举报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奥捷大厦719室。
清河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