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5)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发展改革委能耗管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6-02-11      发布机构:发改局      浏览次数:23     字体:[  ]


清河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序号5)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发展改革委能耗管控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月21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8166835

电子邮箱:qhfgj2025@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附件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与经济规模相比,邢台市能耗、煤耗总量依然偏大,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6位;能耗强度依然偏高,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1.75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偏低。邢台市发展改革委作为主管部门,对2024年上半年煤炭消费量突增应对措施不够有效,202412家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超过年度控制目标,致使全市规上工业煤炭压减目标任务未完成,超出控制指标14.75万吨。其中沙河市、襄都区、宁晋县分别超出13.18万吨、4.64万吨、2.36万吨。

 

责任单位

清河县委、县政府

整改目标

控制能耗强度(不涉及削煤任务)

整改措施

1.推动经济提质、能源增效。想方设法促进经济发展,通过税收、政策优待、改善营商环境等方法积极鼓励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加大项目建设和经济运行调节力度,扩大GDP体量。

2.调整产业结构,普及清洁能源。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加快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太阳能、生物质、余热余压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3.建立预警机制,做好重点企业监测。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数据监测,针对中航上大和安米诺等重点企业进行能耗数据监测、预警、分析、管理机制,加强用能精细化管理,通过推动企业用能设备的升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扩大宣传,倡导节能降耗全民行动。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扩大节能宣传,突出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务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抓好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全民行动,提高全民节能环保意识

完成情况

已完成序号5各项整改任务,完成销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