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清河县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5年,清河县公安局坚持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导向,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安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构建阳光警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警情动态、安全防范提示等多个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件。申请渠道为线上网络申请、来信申请等。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并对全局政府信息资源实行标准化、动态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线上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清河警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作用,总阅读量30余万,互动回应群众咨询 11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5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1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精准度有待加强在执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方面,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化推送不足。

二是平台栏目的更新维护需更及时部分网站栏目存在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与群众高频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

三是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对复杂申请的研判处理能力和新媒体运营水平仍需通过培训持续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2026年,制定执法信息公开细化标准,并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通过“警企恳谈会”、图文解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解读,提升公开服务效能。

    二是优化平台运维管理建立栏目内容更新责任机制与定期巡查制度,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交通安全、治安防范、户政业务等栏目进行重点维护和内容深加工,确保信息实用、好用。

三是加强能力培训计划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此报告。

 

清河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