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选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入围项目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5-08-08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入围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入围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在清河县域内设有办公场所的县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承诺严格遵守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合作协议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用途监管、贷后管理、数据报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等,每年放款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选取程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8日;
(二)材料提交:银行应于8月1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银行资质:银行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其他资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在公告期内报县政务中心二楼218室审查。
2.评审材料:(1)服务评价:银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建立贴息管理台账;业务流程、贷款便利度方案及风险管理制度;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宣传和培训方案:组织制定宣传和培训方案(3)服务团队实力能力:专业人才队伍配备情况说明,包括团队成员的数量、资质、从业经验等,需提交承诺书;是否纳入员工年终绩效考核,需提交承诺书;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窗口和专人专岗设置情况,需提交承诺书;支持普惠金融的相关举措和成效,与省、市政府(各级)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银行所在县(镇、城区)覆盖率。(4)银行对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s下浮支持力度,并报送承诺书。以上材料按照顺序统一格式并设置目录,一式五份整理统一装档,并封存。
(三)资格审查:对申请银行进行资格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银行。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的银行进行评审,从服务能力、贷款利率、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五)确定入围经办银行名单: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围经办银行名单。
(六)公示:对确定的入围经办银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实地考察入围银行,与符合设置条件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清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8室
联 系 人:任庆巨
咨询电话:8292299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