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冀市监邢处〔2025〕13053425000134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5-05-30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77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公示表 | |
当事人 | 清河县恰好鞋服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0534MAEFWAHR77 |
住所(住址) | 邢台市清河县文昌北路新天地文B22 |
经营者 | 贾雪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市监邢处〔2025〕13053425000134号 |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 2025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举报信息,依法对清河县恰好鞋服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在该场所内有带有“crocs”商标标识的拖鞋在销售,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上述商标标识的商标证、授权书及上述拖鞋的正式来源、票据、销售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上述商标标识的拖鞋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贾雪霞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5月15日案件调查终结。 |
案件事实 | 经查,当事人为了多赚钱、多卖货为目的,在未取得上述商标注册权利人的许可手续且不能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29日在温州乐清虹桥商贸城低价购进带有“crocs”商标标识的拖鞋50双,购进价19元/双,购货款共计950元,有购货单据,无供货商联系方式。于2025年3月30日开始在其经营门店进行销售,至执法人员检查前共销售5双,售价69.9元/双,有销货票据。 |
主要证据 |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其自然人身份。 2、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的录像及照片,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的事实。 3、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的事实及相关情况。 4、当事人提供的进销货票据,证明当事人购销侵权拖鞋非法经营的相关情况。 5、广东贞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及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的事实。 |
违法行为性质及定性、处罚依据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
行政处罚告知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复核以及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 2025年5月16日本局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清市监罚告〔2025〕LZ006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听证要求,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自由裁量的实施和理由 |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鉴于当事人能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经营规模不大,违法行为较轻,经营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二)(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当事人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比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序号3中较轻裁量幅度的裁量基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一点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七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应受到没收侵权商品,处以七万五千元以下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1、没收带有“crocs”商标标识的拖鞋45双。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履行本决定,应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清河县支行100649270610010001账户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救济途径和期限 |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清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罚没许可证编号 | 1305340019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
处罚决定机关 | 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