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体裁分类: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5-30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拟检查时间 | 年度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燃气经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燃气企业 | 燃气经营许可设定条件核查、安全运行、入户安检、用户服务、信息化建设、公用压力管道安全等方面;工业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等方面 | 现场检查 | 全年 | 2 | 无 |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