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体裁分类: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5-05-30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  ]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拟检查时间

年度检查频次

备注

1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燃气经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燃气企业

燃气经营许可设定条件核查、安全运行、入户安检、用户服务、信息化建设、公用压力管道安全等方面;工业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等方面

现场检查

全年

2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