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清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须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5-05-29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接收清河籍高校毕业生档案须知
2025年毕业季即将到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相关规定,我中心接收户籍为我县或在我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按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学校专人送达等三种方式转递至我中心,严禁学生自带档案。
档案接收单位:清河县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清河县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319-8292169
邮政编码:054800
转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岷山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5号窗口
清河县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