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民政局收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5-01-03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67     字体:[  ]

清河县民政局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

清河县民政局

业务主管部门

清河县民政局

尹国兴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

奥捷大厦7楼

收费项目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收费依据

减免规定

殡葬收费

清河县民政局

遗体火化费220元;

遗体接运费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里程不足10公里的,按次收费,每次170元;10公里以上的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接尸时间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10%的费用。

/具

本县辖区

死者家属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冀价行费字【1999】28号,冀价行费字【1999】38号,冀价行费字【2003】49号,冀价行费字【2005】38号,冀价行费【2006】3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

凡是具有清河县户籍的所有居民和清河县常住人口均纳入惠民政策减免范围,免收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

监督举报电话: 0319-8165922、0319-8166830

监督举报邮箱:qhxzhg@126.com

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