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3-28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7     字体:[  ]

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设置“自助药房”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购药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解除清河县御康大药房、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清河第一药房“自助药房”(设立于清河县老干部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