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3-17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文件
2025年度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双随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上级部门印发的随机抽查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对《清河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清河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 年版)》,现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 | ||||||||||
单位 名称 | 序号 | 抽查类别 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 1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 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 ||
2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