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葛罚决字【2025】第002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2-25 发布机构:葛仙庄镇 浏览次数:97 字体:[大 中 小]
2月16日,接贾庄天眼平台推送,我镇王什庄村发生火情,葛仙庄镇执法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扑灭火情,消除火情隐患,同时清除痕迹,经排查为王什庄村民张某某在村北墓地上坟祭祀引燃周边杂草,因烟气较大,触发火情预警所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