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庄镇2024年秋季征兵已开始!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6-19 发布机构:连庄镇 浏览次数:32 字体:[大 中 小]
一、征集对象
2024年以征集大学生为主体,重点征集大学毕业生、高级工。
(1)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2)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3)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
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4)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男兵报名前需完成兵役登记。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0日18时前。
三、报名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四、报名流程
(1)登录网址
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男兵)”进入页面。(男兵在应征报名之
前,要先完成兵役登记)
(2)登入系统
参加报名需要账号,按照页面指示,点击“注册”按钮注册学信网账号后再进行
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
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即是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3)填写信息
点击“参加2024年应征报名”,会根据已登录的学信网账号,弹出确认基本信息
页面,填写个人手机号、文化程度、学校名称和入学毕业时间等,主要为了确认和
学信网的信息准确无误,请严格按照学信网中的信息填写。
填写完成后,点击“信息无误”,系统会花几秒钟审核填写的信息和学信网信息
有无出入,要仔细查看有无错误,错了可以点击“重新确认个人信息”进行修改。信
息无误后继续点击“学籍学历无误”开始填写报名信息。
五、应征流程(男兵)
2024年清河县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入伍政治上有进步、经济上有优待、就业上有促进、学历上能提
升。
一、在部队的发展
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报考军校、保送入学(提干)和留队转士官等方面
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专科毕业生士兵专升本考学:①入伍前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②截至当年1
月1日,不超过23周岁。③截至当年6月30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④历年年
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
2、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①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②截
至当年1月1日,不超过26周岁,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
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③截至当年6月30日,服役满1
年、不超过3年。④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良
好以上。⑤被表彰为 “四有”优秀个人或被评为优秀士兵。
3、在校大学生(含新生)士兵参加军校考试:①不超过23周岁。②截至当年6
月30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③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
事训练成绩为良好以上。
4、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①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
藏屯垦部队选拔。②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③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
过25周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
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④中士以下军衔,截至当
年6月30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⑤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
上。⑥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等次、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为优秀以上,等
等。
5、大学毕业生义务兵留在部队转改士官把上学和两年义务兵的年限都计算在军
龄内,专科毕业生直接套改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生直接套改中士第二年。
二、退役后复学
1、退役后复学: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
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
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
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
经历。
2、退役后专科免试升本科:自2023年起,专科学历大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
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3、退役后考研: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服义务兵役
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5000人提升为8000人,专门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重点向 “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③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
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退役后就业
1、公务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每年
10%左右的定向招录名额。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本科大学生退
役士兵人数的10%。
3、国有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
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4、专武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
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5、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
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 志愿者招聘时,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
全省总名额的20%。
6、政府安排工作服现役满12年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
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7、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
惠,给予小额担保货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
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8、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
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
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
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
务。
四、入伍经济收入
1、津贴工资: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义务兵义务兵
月津贴:列兵为1100元、上等兵为1200元。选取军士后月工资:下士最低为6200
元,中士最低为8000元,上士最低为90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
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每年约36000元,发2
年):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
工资标准的200%计发。
3、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具
体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
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
助在2年兵役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
发放标准的20%增发。
4、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
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5、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退伍费。
6、学费助学贷款: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
策。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元。
7、一次性入伍奖励: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含高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
生),按照本科毕业生10000元/人、专科毕业生8000元/人、高校在校生及新生
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奖励。
8、大学毕业生入伍矫正视力手术补贴:从清河县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前做
视力矫正手术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手术费用补贴,由县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预
算管理程序予以安排。
9、其他政策:已婚军士每月1000元分居费、500元配偶荣誉金、子女每月500
元保教费、父母满60岁的每月600元赡养费,每年12月额外奖励工资。
另外,大学生义务兵在部队还可享受最低生活费保障、免费配发军服、公费医
疗以及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