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确认)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5-01-0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十、自然资源领域(3项) | |||||
1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省级、市级、县级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 | |
2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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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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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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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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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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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市级、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第14号部令修改)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21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