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情况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24-10-09 发布机构:人社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2024年度第三批稳岗返还企业情况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4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清河县第三批初步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共有河北新锐密封件有限公司等5家,现在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319-8290026
传 真:0319-8290026
地 址:清河县岷山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失业保险待遇股
附:2024年度清河县第三批初步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公示表
2024年度清河县第三批初步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公示表20241009.xlsx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