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罚决字【2024]第002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9-29 发布机构:王官庄镇 浏览次数:24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9月25日10时38分,天眼视频系统推送,王官庄镇西王村村南发生火情,王官庄镇执法队人员、村干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灭,经调查为王官庄镇西王村村民潘瑞侠在院落中用大锅炖肉过程中不慎引燃院中杂草、秸秆触发平台火情预警所致,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十七条、《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之规定,现予处以伍佰元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