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规罚字(2024)第(01)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4-08-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81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顾新月/苑大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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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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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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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规罚字(2024)第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经查,顾新月/苑大猛在高速连接线南侧、泰山北路西建设的顾新月/苑大猛综合楼地上层数与规划审批方案不一致。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70项)(试行)》第65项一般裁量幅度的规定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违法部分工程总造价5%的罚款,共计213296.72元(贰拾壹万叁仟贰佰玖拾陆元柒角贰分),将实际工程设计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
罚款金额(万元) | 21.32967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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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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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02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8-02 |
处罚机关 |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34000712040D |
数据来源单位 |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34000712040D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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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规罚字(2024)第(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