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招生简章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8-0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

清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招生简章

 

高素质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高素质农民培育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采取教育培养、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方式进行培育。为提升高素质农民的科技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参加培训的学员结业后,经考核评审符合高素质农民认定条件的,颁发高素质农民认定证书。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且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的农民均可报名参加,退役军人优先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87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培育计划人数,报名额满为止。

三、培训时间及人数:招生共计100人,招满为止。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采取48线下学时+16线上学时”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四、培训地点:待定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近期个人免冠一寸彩照2张。

六、报名地点:各镇政府;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咨询联系电话:0319-8291920 ;0319-8182329.

       

七、其他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按照培训计划准时参加各项课程,不得中途停止培训;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要求,完成线上学习和相关APP的注册及使用等

另外,报名人员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自己需要的培训内容如农业技术、农业政策、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法律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县农业农村局会参考反馈意见在师资安排上有所侧重,尽可能满足广大学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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