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5-15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152     字体:[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15

根据《2024年河北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相关要求,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现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对我局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19-8186133

投诉举报邮箱:qhfg2020@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清河县闽江街8号113室法规股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