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3-01-30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清河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制定本年报。
一、总体情况: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引下,清河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累计发布32条,提案建议类12条,公示信息2条。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按规定今年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但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加强交通领域政策解读宣传: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创新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互联网保密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审批领导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强化监督保障: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员、审核员,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提升信息质量。2022年来,我局政务信息管理小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督办力度,按时督促全局各站室配合信息管理小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质量均有较大提升。二是加强建设,完善阵地建设。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示网站及时公示政务信息;对局属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进行升级完善,确保对应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不缺失、不空白、不重复,并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多渠道对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同步进行传播,增强信息的公示效果。 三是加强创新,宣传方式多样化。2022年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宣传;按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阳光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政策解读,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1月28日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