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5-23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57 字体:[大 中 小]
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信息公示
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清河县水务局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南李庄灌区内,项目实施范围位于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连庄镇、坝营镇及谢炉镇现有河道管理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民兴渠、清临渠、丰收渠、胜利渠整治37.784km、支渠防渗9.545km;水闸新建、重建9座,过路涵桥重建15座;坑塘修整4座;新建、更新扬水点及与田间连通工程51处;新增水量监测点位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hEd6bFcH7s8xbkR_WrXdg
提取码:a8gs
2、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MK5SkBLFuEjqjxrMYyO4Q
提取码:gs71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获取公众意见表的公众可按意见表的格式填写,填写内容主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河县水务局
通信地址:河北省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邮编:054800 联系人:李金珍
电话:0319-8292629 电子邮件:hbqh8182229@163.com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河北贵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