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河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5-22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2     字体:[  ]

杨冰委员:

你在政协会上所提的“关于塑品牌、促升级,让职业索赔无空可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及我县经济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正如你所说,因受利益驱使,往日的“职业打假人” 转变为当前的“职业索赔人”,扰乱了商家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针对这一现象,我局近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你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梳理分析,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股室,加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形势

从全国形势看,因从国家法律层面,对“职业索赔人”尚未有明确界定和统一意见,“职业索赔人”近年呈现较强的组织性、专业性、团队性趋势,他们把消费者投诉举报当作捞取不义之财的手段,一旦达不到目的,便利用市长热线、信访、复议,甚至纪委等要挟执法机关,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挤占了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权渠道,扰乱了商家正常经营秩序。作为网络经营发展迅速的我县羊绒、汽配等商家,不同程度地身受其害,市场监管部门也深受其扰。

二、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推进产业升级工作情况

一是依法规范投诉处置行为,把好受理关。严格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规定的法定受理范围,做好投诉受理处置工作,加强对消费投诉的甄别和研判,对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禁止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这将对牟利性投诉起到有力的规制作用。

二是依法规范举报处置行为,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首违不罚”原则,合理运用警告、责令整改等手段减轻企业负担。为有效降低风险,帮助企业针对“打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的违规信息尽快修改或删除,通过行政指导约谈、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与政府办、公安、司法、信访等多部门联合。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通过投诉举报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做好以“职业打假”名义从事勒索行为的线索排查统计工作,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打击以敲诈勒索为目的职业打假;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争取复议机关支持,去年以来,司法局对我局10余件涉及职业投诉的复议案件进行了支持;加强与信访局的沟通,以分析报告形式,建议信访部门对职业索赔的无理要求,不纳入信访满意度考核;加强与政府办“接诉即办”服务平台的沟通,对职业索赔人已进入司法和信访程序的不予受理。

四是培树品牌,推进产业升级。创新质量基础,建设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成云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对接,为800多家羊绒企业提供质控咨询服务,为企业减免检测费用30万元;争创政府质量奖,全县获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市政府质量奖企业4家,制定了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今年正在新筛选、培育3家企业进行争创;推进质量规范建设,完成161家规上工业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工作,中航上大首席质量官典型案例入选市级典型案例;提升检测服务,争取省局和省质检院支持,国家汽车、农用车配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清河工作站于去年12月正式揭牌成立;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服务企业发展,全县有效商标注册量累计28384件,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第一,新增商标申请量、注册量均连年全市第一,“清河羊绒”、“清河山楂”地方品牌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考核连续4年位列A类档次,质量强县工作全市第一。

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塑品牌、促升级,让职业索赔无空可钻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非常感谢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