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老旧片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5-14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46     字体:[  ]

一、起草原因

近几年,我县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展,在城市框架拉大的同时日益突出了老城区和城中村的规划建设进程滞后。按当前县城发展需要及群众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多渠道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城市建设整体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老旧片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使我县在改造项目实际推进中有效实施。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制定该实施意见是为了通过实施老旧片区和城中村改造,改善民生、加大投资、拉动内需,充分体现出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明确优惠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强化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将推动我县老旧片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走上科学规范开发、统筹兼顾发展的良性轨道。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共六大项

第一项为总体要求:规范主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政策,有序推进各类老旧片区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品质

第二项为改造范围:对城市老旧片区、城市危旧房、城中村的定义进行了分类划分。

第三项为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有序推进。2.政策引领,分类实施。3.以人为本,依法运作。

第四项为改造实施主体和方式:明确了县政府主导老旧片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和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实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与二级开发分离,净地收储,净地供应。

第五项为相关措施及政策支持:一是选定社会资本合作主体面向社会公开,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考察选择,经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合作协议书;二是参与项目改造的社会资本合作主体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回迁争议和安置住房建设施工;三是明确项目改造规划容积率和相关用地有关政策;四是对项目审批程序、安置住房及有关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大了政策与资金的支持。

第六项为组织领导:为项目改造推进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并对职能部门责任进行明确,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积极性。

《关于规范老旧片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