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葛罚决字【2024】第004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5-09 发布机构:葛仙庄镇 浏览次数:90 字体:[大 中 小]
5月1日,接天眼平台推送,我镇牛城后村发生火情,葛仙庄镇执法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扑灭火情,消除火情隐患,同时清除痕迹,经排查为葛仙庄镇牛城后村民李某某吸烟引燃地头杨柳絮触发火情预警所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