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1-10      发布机构:发改局      浏览次数:33     字体:[  ]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十四五”规划、政府定价收费项目、粮食储备情况等中心工作,综合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撰制本年度报告

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业务科室报送信息不主动,未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造成公开内容较少,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为此,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重提升信息收集,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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