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清河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大 中 小]
对政协清河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陈清彬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关于提升农村公益养老敬老服务机构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敬老服务市场问题
全省养老机构服务市场以全面开放。有意愿开办养老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到县审批局进行审批且快捷迅速;已开办的养老机构,只要取得住房、消防、食品等合格证明即可在县民政局看案、合法运营:备案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参加由省级民政厅或是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对于您所提出的“对以“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以公益为主,不收取费用”的运营方式,目前在我县乃至我市尚不具备条件。
二、关于全力推进养老敬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问题
1.2021年,国家民政部出台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之前省民政厅有类似文件执行),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等级。其中一至二星级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考核审批;三至五星由省民政厅组织验收审批。对于获得不同等级的养老机构,省市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如运营补贴、建设补贴、消防补贴。
2.对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我们有相应的培训机制和监督机制。近日,我县中心医院养老中心的一名员工就在省市组织的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3.运营形式多样化养老机构,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康养结合养老,社区日间服务照料,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幸福院在我县均有存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扶持方向、群众呼声,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关于服务监管,督促落实问题
为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一方面,我们督促、引导各养老院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养老院等级评定工作,使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在服务质量上有较大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不定期深入各养老机构进行各项检查,防止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另外,今年开始,全县将开始建设养老机构三级网络。建成后通过网络,我们可以随时查看各养老院的实际运转情况及服务质量。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或通过政协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