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清河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 117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12-28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武国涛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上所提第117号““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9月1号,全国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新法要求,用气餐饮场所必须加装安全装置。根据文件要求,我局依法督促燃气企业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气餐饮场所加装安全装置监管力度,并做好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等工作,我局将对燃气企业的监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法违规的用气企业、单位、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或通过政协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