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清河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4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徐升昊、董泽秋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会上所提第34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城区新世纪广场北口、大剧院西侧、武松公园门口3处位置设置了电车充电桩,新世纪广场北口、大剧院西侧充电桩由县发改委设置,武松公园南门口充电桩由电力公司设置。在充电桩建设、维护及推广使用等问题上,我局结合职能分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不影响市容及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对充电桩建设位置进行选址;针对燃油车占用电车专用车位的问题,我局将对乱占车位的燃油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或劝离。
你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直接或通过政协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