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04      发布机构:科工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  ]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北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民互动,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的台阶;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调整了以局领导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在局网站上公开其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制定了《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进一步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根据权责清单调整及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三是按时限要求对完成了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疫情防控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规定内容。一是及时调整公开局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二是对政策文件设置专门栏目或链接,及时公开更新局机关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划信息;我局无执法权限,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和企业期望和需求。2023年,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和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工信系统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政策解读情况

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我局建立了政策解读制度,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了发布和解读,同时向各相关企业进行了宣传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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