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告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8-08 发布机构:医保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报告
根据制定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清医保[2022]16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平台抽取了13家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清河县利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28、29、60、7、98店,河北敬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46、14、13、健康爱心店,邢台恒升医药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清河县信德堂大药房,清河县济世堂大药房,清河县清汇大药房。抽取1家医疗机构:清河县精神病医院。并于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组织人员对以上十三家定点零售药店及一家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情况如下:通过现场查看定点零售药店的执行明码标价情况、药品分类摆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等问题。其中清河县利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28、29、60、98店,河北敬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3、14、46、健康爱心店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其他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