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3-13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南李庄灌区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民兴渠、清临渠、丰收渠、胜利渠整治37.784km、支渠防渗9.545km;水闸新建、重建9座,过路涵桥重建15座;坑塘修整4座;新建、更新扬水点及与田间连通工程51处;新增水量监测点位等。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3462.5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河县水务局

通信地址:河北省清河县运河大街 143 号

邮编:054800     联系人:李金珍     

电话:0319-8292629       电子邮件:hbqh8182229@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北贵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和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