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葛罚决字【2024】第001号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3-11 发布机构:葛仙庄镇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3月4日,天眼监控平台发现,我镇东关村发生火情,接天眼预警后,我镇执法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扑灭火情,消除火情隐患,同时清除痕迹,经排查为东关村民李某某吸烟引燃村北地头杂草发触发火情预警所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