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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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 | 业务主管部门 | 清河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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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陈龙祥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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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清河县连庄镇西张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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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主体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收费依据 | 减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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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 | 150 | 元/生/月 | 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所辖东张宽幼儿园 | 全体在园幼儿 | 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3、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 4、收费对象通过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地方国库。
| 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号 |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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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 | 130 | 元/生/月 | 清河县张宽中心校区所辖东野庄幼儿园 | 全体在园幼儿 | 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3、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 4、收费对象通过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地方国库。
| 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号 |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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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 0319-816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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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邮箱:qhxzh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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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地址:清河县泰山北路128号财政局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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