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

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单位名称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业务主管部门清河县教育局
负 责 人张国良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单位(   )
单位地址清河县连庄镇双城集村
收费项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征收方式收费依据减免规定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130元/生/月依据文件标准按月收费清河县双城集中心校区所辖中心幼儿园全体在园幼儿1、根据文件精神下达收费标准。
 2、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3、由责任人对收费对象出具河北省电子票据告知单。
4、收费对象通过票据二维码,完成收费上缴地方国库。
 
邢发改服务价格【2020】191号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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