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需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二是创新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对2024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并定期报送政务信息。二是2024年,我局将重点在清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将局微信公众号作为公示工作的补充措施,持续完善公众号服务功能,对重要政府信息将同步公示、传播,增强信息的公示效果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促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效。三是深入落实对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要求各股室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本年度报告由清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qinghexia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清河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河县嵩山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北邻,电话0319-5530601,电子邮箱qhxwjygw@163.com)。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