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1-19 发布机构:城管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发布信息124条,公告公示3条,工作部署63条,行政执法公示20条,行费和基金目录清单2条,人大代表建议14条,政协委员提案2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度,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让各部门更加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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