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4-01-16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1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答复、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定期发布食药抽检及成品油、农资、车用尿素等抽检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例,全部按时办结。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4、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功能。拓展宣传形式,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解读,通过“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国家局、省局相关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转载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拓宽主动公开的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心消费、公平竞争等工作信息内容将进一步丰富,并利用新媒体,扩大公开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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