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3-12-06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54     字体:[  ]

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是政府加强宏观质量引导,推广先进企业管理方法,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优秀企业通过争创县政府质量奖,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综合竞争力,鼓励获奖组织为有提升质量管理和创新能力意愿的组织提供指导、服务,树立质量标杆,切实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定意义

一是充分发挥质量奖励制度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县;二是完善和改进我县质量奖励机制,规范县政府质量奖励评审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规范清河县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建设质量清河。

三、奖励政策

《清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县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定1次,每年质量奖获奖的企业(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个人奖总数不超过3家,对应的奖励标准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每家奖励5万元,个人奖每家奖励1万元。所需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清河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