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11-14 发布机构:新材料聚集区 浏览次数:49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召开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的通知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事宜如下: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会议室
会议主题:为保本规划可能受影响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座谈会。
公众报名范围:
1.环境敏感点村代表:
①清河县葛仙庄镇:
峨二庄村、王家嘴村、王化庄村、指坊头村、赵庄村、康家庄村、穆家井村、顾家庄村、梁家那村、华家井村、张井村、菜园村、西关村、南关村、东关村、城西村、牛城后村、王城后村、许家那村、西高庄村、黄金庄村、殷家庄村、清河县主城区;
②南宫市段芦头镇:
悬空村、袁家村、邹家村、西王排村、东王排村、万户庄村、石家屯村;
③医院、学校代表:
奥城小学、清河第一中学、清河中学、清河县育才小学、清河第三中学、清河县第四医院、清河县人民医院、清河长江小学、清河二中、清河县直第一小学、城关中学、清河县翰林学校、清河县贝州学校、清河县耀华学校。
2.职能部门:
清河县人民政府、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清河县水利局、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其他关心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人员。
3.报名办法:
A.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7日
B.电话报名,董主任 0319-8291882;戴工 0311-89920925;
C.电子信箱报名,ywqat@sina.com;
4.注意事项:电话和电子信箱报名的报名人应明确参会主题、报名人姓名、居住地点或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5.相关保证:清河县人民政府、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保证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报名人允许,报名人个人信息等相关权利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报名入选名单确定
清河县人民政府、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将综合考虑地域、职业、受教育水平、受规划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从报名的公众中选择参加会议或者列席会议的公众代表,并在会议召开前书面和电话通知被选定代表。
7.特殊事项提醒: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8.座谈会纪要公布
公众座谈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座谈会纪要。
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