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11-14 发布机构:新材料聚集区 浏览次数:33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告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位于清河县中心城区北部,西至西环城路,东至华山路、武当山路,北至北环路,南至长城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1.66 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以发展现代化“羊绒清洗及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及合金加工、现代商贸等产业”为主导,建设成为产品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现代化的新型开发区。
规划时限: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年,规划为2026-203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4EgJtyJp9HGwduVpOAvdg 提取码: 4hbk。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与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写信、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XuycVMIWl1xnXEIcLVpxA 提取码: v4va。
五、规划编制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319-8291882
电子信箱:qhxxc1@163.com
环评单位:河北晶淼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311-89920925
电子信箱:ywqat@sina.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