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3-10-18 发布机构:新材料聚集区 浏览次数:103 字体:[大 中 小]
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位于清河县中心城区北部,西至西环城路,东至华山路、武当山路,北至北环路,南至长城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6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清河新材料工业聚集区以发展现代化“羊绒清洗及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及合金加工、现代商贸等产业”为主导,建设成为产品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现代化的新型聚集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审查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②评价的主要内容:规划实施以来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园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规划方案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区域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区域开发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自本次公示发布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为第一次公众参与,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查前,实施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U4FDGVmg65N55bigai28w
提取码:dpo4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319-8291882
环评单位:河北晶淼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工
联系电话:0311-89920925
电子信箱:ywqat@sina.com
清河县新材料工业聚集区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