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23-01-06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

根据《清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清人常〔2018〕33号)要求,形成了2021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县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01590.70万元,负债53362.05万元,所有者权益48228.65万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力度,对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资产的保值增值等进行监督。重质量、抓效益,优化企业国有资产结构,维护企业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不断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监管情况

薪酬管理作为激励员工的有效手段之一,它可以增强企业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企业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坚持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按照企业分类要求,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岗位实施薪酬差异化管理。

二、我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我县金融企业户数1户(清河县清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下属子企业,2021年底总资产5711.05万元、负债593.76万元、所有者权益5117.29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总额5117.29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国有资本5000万元。

该公司严格依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从事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违法违规业务,无吸收公众存款或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管。

三、我县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清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167196万元。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我县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35号和36号令,并结合在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思路,我们制定了《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临时购置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清河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等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加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理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对本单位的具体资产使用情况做好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情况

2021年,我们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抓实配置、处置环节,提升财政资产管理水平。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防止资产重复、超标和不合理购置,在参照省市标准后出台了《清河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在资产处置中采取委托资产评估、技术部门鉴定等方法,重点加强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保障资产处置合规合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县国有土地74050.30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568.91亩、耕地12679.92亩、林地7300.09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878.81亩、交通运输用地13655.67亩、工业用地12931.7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715.51亩、其他用地5319.60亩。

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按照管理职责分别由国土资源、农业、水务等多个部门管理。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涵盖范围广,资产清查难度大,部分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年度变化量小,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调查统计。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要求各部门必须全面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资产数据质量。一是强化资产内控制度建设。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内部组织分工,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审批程序。二是加强资产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优化系统操作流程,加强数据分析利用,为规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持续提升资产数据真实准确性。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做好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历史资产入账、计提折旧等工作,做到账实、账账、账卡相符。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建机制、严管理、强监督,不断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保障单位高效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清河县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docx